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 通知公告 > > 正文

关于启动我校2016级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2 22:56:01浏览: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安排,我省本年度助学贷款的新生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数据录入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数据录入阶段

各二级学院自9月1日开始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申报录入、审查导入批准阶段。各二级学院确定本学院新生贷款人数,组织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注册、录入本人的信息。具体时间节点见学院文件通知院学资(2016)8号文件)

二、信息录入及借款学生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

1、首次贷款学生申请流程。学生本人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在线注册、完善个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

2、借款学生信息的导入。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基本要求,对借款学生的贷款手续和信息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不予办理。在导入申请贷款学生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学籍信息一致完善,对于信息不一致和补完善的学生不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由于新系统引入了支付宝的资金汇划功能,因此,贷款的发放和回收手续大幅简化,请贷款同学及时熟悉还款的方式和有关流程。

4、贷款学生用户名和密码遗失找回。对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若用户名和密码遗失后不能找回,可到各院系资助管理专员登记办理找回用户名和密码。

四、需提供材料

1.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新的助学贷款操作规程,启用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开行系统刚更新后也可从系统内直接打印),原《贷款审批表》不再使用;

2.学生需提供《申请表》(学生毕业高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三个部门任意一个部门盖章证明即可)、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印上材料各2份;

备注:请各院系认真阅读学生以及院系操作流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要求执行,做好审核工作,保障我校2016年贷款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申请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2:院系导入贷款学生申请数据操作流程说明

郑州科技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1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