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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校重点项目和标志性成果培育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9 15:45:27浏览:

为加快高水平应用型民办大学建设步伐,推进落实“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工程(2.0)”,提高硕士学位重点立项培育单位建设水平,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助力我校教师冲击国家级、部级以及省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提升学校科研队伍创新能力和总体实力,结合我校实际,设立本培育计划。现将2025年度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重点项目培育计划:面向全校,筛选一批具有深厚研究基础、较强发展潜力、解决国家或河南省重大战略需求的科研项目,通过计划资助,支持和引导研究团队围绕项目进行持续性研究,为冲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基金重点项目、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等高层次科研项目进行前期培育。

2.标志性成果培育计划:面向全校,筛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先进、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研究成果,通过计划资助,支持和引导研究团队围绕成果进行特色凝练、社会服务及相关拓展研究,为冲击国家、省部级奖等高水平科研奖励进行前期培育。

二、资助力度及要求

重点项目/重点成果培育计划: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8-15万元、社会科学类资助经费4-8万元,资助周期两年,完成目标任务中的任意一条。

目标任务如下:

1.入选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2.主持获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含课题、子课题);或主持(参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并通过网评上会;或主持(参与)获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3.主持获省部级重大、重点研发计划(经费100万元以上);

4.主持获批自科类经费200万/社科类经费100万及以上的各类纵向项目;

5.个人或单位排名前五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并通过网评;

6.主持申报省科学技术/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并通过会议初评。

7.主持获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申报程序

1.院(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人准备PPT汇报(另行通知),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资助方案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立项。

3.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1月4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825542360@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涛

联系方式:6786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