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加强校内勤工助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现启动2016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请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及时报送岗位需求,共同做好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定岗工作。2016年度需要申报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均需重新填报《郑州科技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附件1)、《郑州科技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附件2) 、《郑州科技学院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申请表》(附件3)
二、勤工助学岗位说明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按工作时间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或一学年的长期性岗位以及假期期间的连续性岗位。学生主要从事用工单位的日常辅助性工作。
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及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申报办法:
1、校内单位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申报单位需要填写《郑州科技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附件2),经学校相关部门统筹核定审批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并通知设岗单位。
2、临时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由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于用工前五个工作日提交《郑州科技学院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申报表》(附件3),由学院根据临时工作任务需求进行审批,对通过审批的申请,允许安排学生上岗,未通过审批,单位擅自用人,学生工资及相关管理由用工单位自行负责。
三、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注意事项
1、填表。请认真如实填写设岗理由、工作内容、需求人数等内容,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业,学生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2、学生选派。为规范管理,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学生选派由各单位招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督,并填写《郑州科技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5)报资助中心备案。用工单位招聘信息必须公开透明,在学校网站、校务在线、部门网站等渠道公示。未经选派、招聘、公示、备案的学生不予发放勤工助学酬金。如有专业、技能等特殊要求,可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共同选派工作。
3、各设岗部门在学生上岗前需要对其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
4、各设岗部门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考核工作,并于每月8日前将《考勤表》、《补贴统计表》(附件4)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遇节假日提前延后至正常工作日内)。如出现延期引起的责任纠纷,由用工部门负责。
备注: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21日前将填好的相关申请表送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将电子版通过办公OA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曹雨龙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150902 15036137693
办公地点:3号教学楼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郑州科技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2月29日
关于2016年勤工助学岗位核定工作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