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校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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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2日(周六)、3日(周日)、4日(周一)放假。
放假时间耽误课程由任课教师按照相关手续补课,请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校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