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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度科研立项与成果进行统计、量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4 09:17:20浏览:

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科研工作,全面掌握我校教职工一年来的科研活动和成果状况,做好年度科研表彰与奖励工作,合理制定2025年科研计划,现开始对学校2024年度的各类科研成果和科研立项进行统计,并在科研统计的基础上开展科研工作量化。希望各单位做好组织、收集、初审和汇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和量化范围

1.当年科研立项与成果统计和量化范围

20241月1日至20241130期间,我校教职工完成或承担的《郑州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二条范围内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技活动等内容。

2.往年科研立项与成果统计和量化范围

202310月-12月期间发表(出版)的论文、教材、著作等因样刊(书)未到而未统计和量化的2023年度10月-12月期间获批成果奖,证书未到而未统计和量化的2023年度10月-12月期间授权专利,专利证书未到而未统计和量化的2023年度11-12月期间获批立项、结项的科研项目;2023年度发表SCI、EI等收录的论文,因检索证明未到而未统计和量化的。非上述情况的,不再补计科研工作量和奖励

二、统计和量化的方式

采用科研云平台(地址见附件)线上个人录入和成果书面材料线下核对的方式进行。教师需在云平台按要求准确无误的录入成果、项目等的信息,并提交成果书面材料通过科研处申报的项目和成果奖不需要提交书面材料)。个人录入后,各单位对系统里录入的成果、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成果、项目提交科研处。

经所在单位和科研处审核后,系统会自动计算个人所得分数。由多人完成的成果、项目等系统会按照《郑州科技学院工作量计算办法》第十二条第3则的分配方法自动给参与人员分配相应分值。不同技术职称的人员需完成不同的科研工作量化指标,各单位管理员需在考核系统添加本单位考核“人员”,并设置“考核岗位”。

三、科研云平台线上录入

1.凡我校牵头完成或主持的成果、项目等,由第一完成人或项目主持人录入科研云平台,不得重复录入。我校多人参编的著作和教材由参编排名最靠前的作者负责录入。我校非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项目、论文成果、获奖成果、专利成果不予统计国家级项目、省部级以上奖励以及著作和教材除外

2.科研云平台账号管理及各类项目成果具体录入方法和要求见附件1

四、材料报送要求

1.书面材料提交要求:

由科研处组织申报的项目和成果奖不需要提交书面材料;其他成果需书面材料要求如下

①论文需提交复印件1份需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全文、知网或万方检索页,如被有关检索系统收录,需提交权威检索机构的有效检索证明SCI与SSCI收录文章的检索证明上需有中国科学院分区等信息参编教材或著作需提交原件、复印件1份需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说明具体编写内容页凡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中不显示我校教师的不予统计和量化;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授权,获奖、鉴定成果等证书的复印件1份

《郑州科技学院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装订在成果复印件后面

根据我校档案室存档要求,以上复印件需使用A4打印纸单面或双面打印,不得使用废纸或教案纸打印。复印件必须按要求提供完整且页面清晰,凡提供材料不符合存档要求的,科研处一律拒收,且不予统计和量化。

2.各单位在审核完本单位成果后,须将本单位2024年的成果和补登2023年的成果分别从系统里导出汇总表(Excel版)各类项目、成果导出汇总表中各栏目应与科研公报对应,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将复印件(著作和教材还需提供原件)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列,统一交科研处。另请各院部同时填写“郑州科技学院各院部教师情况”(附件3),与汇总表一并发科研处。

2.报送截止时间:11月30日。统计一经截止,科研云平台将暂停使用。

3.报送地点:科教东楼205科研处办公室(知识产权类报送208科研处成果办公室  

4.如有任何疑问致电科研处

联系人:周山赫  

电话:0371-67860063

科研处     

20241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