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知识产权案件高校开庭:http://newpaper.dahe.cn/hnrb/html/2016-04/19/content_22642.htm
2016-4-19河南日报07版.pdf
本报讯(记者谢建晓)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4月18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将法庭搬进高校,在郑州科技学院报告厅巡回开庭,公开审理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周六福珠宝公司)诉河南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大同路店、吴志华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因吴志华销售的珠宝首饰商品标示有“香港周六福黄金钻石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周六福黄金公司),两个“周六福”,谁是“李鬼”?
当天,郑州科技学院800多名师生旁听本案庭审。同时,省高院运用官方微信、微博、微视对庭审进行同步直播,这是省高院率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此类司法公开的大胆尝试。
本案涉及“周六福”品牌的在先使用、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以及侵权的认定问题,是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中商标权侵权纠纷。法院查明,香港周六福珠宝公司于2004年在香港成立,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4类,包括手镯(首饰)、项链(首饰)、装饰品(珠宝)、珍珠(珠宝)等。
2015年6月25日,淮阳县公证处公证人员会同周六福珠宝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烨华,走进淮阳县大同街万家乐生活广场标示有“香港周六福黄金钻石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的“萃华金店”柜台,在公证员见证下,李烨华以普通购买者的身份购买了名为“千足金转运珠”两颗,以此取证并进行证据保全。此柜台是吴志华租赁经营的。
随后,周六福珠宝公司以河南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大同路店、吴志华侵犯商标权为由提起诉讼。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志华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周六福珠宝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000元。吴志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在当天的二审中,周六福黄金公司诉称,其公司早已在香港合法登记注册,且在商务部进行了特许经营备案,不存在侵权。各方当事人围绕两个“周六福”商标是否构成混淆与误认,经销商吴志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如构成侵权责任应如何承担等焦点展开辩论。
因上诉人吴志华不同意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择日宣判。记者了解到,两家公司在全国各地涉及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诉讼有50余起,有相当一部分诉讼已经进入当地高院二审。河南高院的审理将给类似纠纷的处理起到示范作用。
庭审后,本案审判长、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宋旺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家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很多青年学生在毕业后开办小微企业,但在创业过程中,因不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引发许多诉讼。此次把知识产权案件开在大学校园,目的就是激发青年学生学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的兴趣。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