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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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3/22 15:12:00浏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为了加强河南省郑州科技学院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规范基金会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并结合基金会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二条 基金会档案是基金会筹备、成立以及活动情况的历史记录,是基金会工作的基础,是基金会工作查考和理论研究的依据。

第三条 基金会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收集、整理和保管好基金会的档案材料,维护基金会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 归档范围:

(一)凡反映基金会本身及其业务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公文、传真、图表、名录、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