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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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1 10:25:31浏览:

各院系、相关处室:

为便于同学们自觉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现将兵役登记、征兵政策规定及程序方法公告如下,请各院系积极宣传、发动适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动员广大毕业生参军入伍,各相关处室做好大学生入伍手续审核、办理工作。

一、兵役登记

(一)登记对象:

常住户口在河南省范围内,2016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青年。高职(专科)学生在23周岁(含)以内本科及以上学生在24周岁(含)以内的,进行兵役登记核对,未经过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女青年和退伍军人不登记。

(二)登记时间:

2月1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办法:

1、网上填写信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和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表/征报名表》。各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设立固定兵役登记站,提供网上登记、报名、打印服务;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和下载的表格到学校武装部现场确认;

4、目测初审。学校武装部组织保卫处(科)、校医院人员,对参加兵役登记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5、领取兵役登记证。学校武装部将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

(四)兵役登记与征兵报名:

兵役登记与征兵报名有着较大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和核对,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征兵报名是愿意参军入伍的青年踊跃应征的一种行动,带有一定的自愿性。因此参加兵役登记不是征兵报名,但可以同时进行。

二、应征报名

(一)年龄条件:

男青年,当年12月31日前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在校大学生放宽至22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17周岁的在校大学生还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

女青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2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放宽至20周岁。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为17至19周岁。

(二)报名时间:

男兵报名时间:3月10日至8月1日。

女兵报名时间:6月20日至8月5日。

(三)报名应征程序:

男学生(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应征报名前须进行兵役登记,可结合网上填写兵役登记信息一并进行报名。关于“应征地”既可选择学校所在地,也可选择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就读学校武装部;

3、初检初审。根据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合格的全部预定兵。选择”应征地”为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到学校武装部领取经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大学生应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征兵体检开始前,持表回到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4、体检政审。8月1日开始,根据报名应征地兵役机关的安排,按时参加征兵体检、政审,符合条件的批准入伍;

5、优待政策办理。被批准入伍的,持《入伍通知书》及兵役机关复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根据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和民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指定开户银行的银行账号及相关资料。从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由家长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1个月以内到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民政部门登记。

女学生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

2、确定初选对象。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对学籍进行审核,计算高考相对分数,并以应征女青年户籍所在(应征地)为单位,根据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初选预征对象。

3、打印表格。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短信通知初选对象本人,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初检初审。初选预征对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参加初审初检。合格的按照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征集任务数的三倍,作为体检对象;

5、综合考评。结合征兵体检,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

6、批准入伍对。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批准入伍;

7、优待政策办理。与男学生要求相同。

三、享受待遇。

(一)入伍时

1、优先确定预征对象。初检初审合格的全部确定为预征对象。

2、优先体检政审。报名应征的全部安排体检,合格全部安排政审。

3、优先审批定兵。体检政审合格的大学生未全部被批准入伍前,不批准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去向。根据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和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二)在部队

1、考学。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招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2、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选拔,年龄放款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3、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4、改选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三)退伍后

1、定向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单位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由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时,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录取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

2、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

3、复学优惠。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入学后或者复读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4、升学优先。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扶持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人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政府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每户每年最高9600元。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1年,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四)经济补助

1、学费补偿24000至32000。国家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和入伍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入学资格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资助。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2、优待金11000至33000元。义务兵期间,当地政府每年发给家庭优待金。我省规定:农村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我省优待金每人在11000-18000元之间。在部队立功受奖或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还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

3、津贴费13200元。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义务兵第一年津贴6000元,第二年7200元,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一级士官月工资2000左右,级别越高工资越高。

4、退役金23000元左右。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将近5000元,退役金9000元。回到地方我省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士官退役享受更多紧急补助。

郑州科技学院武装部

2016年4月21日